钱沛鑫律师,法律工作30余年,法院审判员,审判长,庭长,研究室主任,国家一级法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副主任,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监事会委员,隶属刑事部。兼职担任多家... 详细>>
律师姓名:钱沛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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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遭损还判罪 择业务必需谨慎
——十条辩护理由让她与蹲牢擦肩而过
文\齐雅茹
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等五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判决。年轻人AA(化名)为自己公司努力打拼,把自己家里的积蓄搬给公司做投资,案发时,投资款未能追回,损失惨重,自己还因为这份打拼的工作被判了罪,幸好律师以十条辩护理由才将其从看守所救出获得缓刑,才与监牢关押擦肩而过。
普陀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金鹿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金鹿公司”)以“金鹿财行”、“当天财富”等融资理财平台的名义,在未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获取相应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以小贷债权转让、私募股权投资等项目为名,以承诺固定回报收益为诱饵,采用线上网络、线下门店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非法理财产品,募集巨额资金。本案被告人AA等均在金鹿公司任职,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AA觉得自己很冤,自己并不知道公司在利用自己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自己还相信了公司谎言,为了将存款转化为资本,能够获得比存银行更大的收益,将家中本人及其父母的积蓄搬给公司作为投资,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造成家庭损失不算,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AA找到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钱沛鑫等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最终通过以下十条理由打动了法官,让AA获得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免蹲大牢之灾难。律师给AA提出的十条抗辩理由是:
一、本案中,被告人AA本人在工作中亦将家中几年积蓄投入数十万元于公司,直至案发时,尚未全部收回,致使损失惨重,证明自己也是受害人,并不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
二、被告人AA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其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AA已主动退赔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AA系初犯、偶犯,犯罪恶意不深,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五、被告人A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被告人AA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能遵纪守法,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予以考验;
七、被告人AA适用缓刑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
八、被告人AA一贯表现良好,且考虑其本案之前无任何劣迹行为、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其在犯罪前一直恪守本分,遵纪守法,凭自己勤恳的劳动维持生计;
九、犯罪后被告人AA后悔不已,被告人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也多次表达了其悔意;
十、……
【律师点评】
本案AA实际是被公司所骗,被当做犯罪工具利用。但是,因不懂法,被他人利用作为犯罪工具,都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本案中,对于被告人AA而言,其虽系犯罪分子,也同时是受害人,基于AA法律意识淡薄及未对法律风险进行正确预判,从一开始其被卷入公司犯罪漩涡,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处于犯罪边缘直至深陷泥潭,尽管令人怜悯与同情,但其亦需为其法律意识淡薄及对于金钱的欲望而付出惨痛代价。从上述案例及当今社会现象来看,对于刚刚从相对和谐、单纯、青春的校园中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研究生等青年同学们,尽管基于每个人的教育背景、家庭背景、专业背景、个人能力等不同,所获得的职业前景、薪资待遇、发展规划均存在较大差异,但仍需忌好高骛远、盲目信任与追随、浅于思考,面对类金融领域的涉足需慎之又慎,也许摆在您面前或为您准备的仅仅为海市蜃楼一景,或另外一条不属于您本应所期望和憧憬的目标。因此,在学校毕业选择工作时,首先要考虑工作的合法性,其次才是对这份工作的兴趣与收入的高低。
END
钱沛鑫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工作13年,法官工作近20年,发表文章200余篇,历任审判长、庭长、研究室主任、审管办主任等职,办案约二千件。当前兼职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复旦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在聘研究生实务导师,系匈牙利某律所的大陆首选合作律师。曾担任政府、境内外企业,以及香港著名导演影视明星法律顾问。精通诉讼业务,在金融、税收、公司治理、企业并购、建筑与房地产、行政处罚案件等方面有专门研究。办案思路灵活,经验丰富,讲究精准打击,成效显著,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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